乐视回应App"欠122亿":不影响使用,乐视视频仍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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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乐视网(现股票简称“乐视退”,300104.SZ)步入退市整理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以平收落幕,报0.18元/股,总市值7.18亿元。当日最终成交121.21万手,成交额为2155.96万元。 7月21日,曾经的“创业板一哥”,将被正式摘牌。 然而,单是退市还不够,乐视网随后还吃了“天价罚单”。 乐视网9月7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告称,于近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乐视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乐视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乐视网责处以募集资金百分之五即2.4亿元罚款。
此前2019年4月26日,乐视网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贾跃亭也因同样原因在三天后被立案调查。 但在此次《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中,对于乐视网信披违法、欺诈发行的案情、发生时间等详情,均未作任何披露,也未披露除乐视网以外的具体责任人员名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欺诈发行被责处罚款或并非如此前市场预期的IPO欺诈发行,而是事关2016年的那场定增。 认定欺诈发行,按旧《证券法》顶格处罚 2005年版《证券法》第189条规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由于乐视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案发生时间在新《证券法》落地实施前,上述处罚结果按照原《证券法》进行顶格处罚,为近年来欺诈发行处罚力度最大的案件之一。 新《证券法》实施后,对于“已经发行证券的”欺诈发行人,罚款标准由“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提升为“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0%以上1倍以下”,将大大提升对欺诈发行的威慑力。 哪次发行事关欺诈? 乐视网欺诈发行被罚并非没有前兆。 2016年11月央视新闻报道,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受贿一案。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李量利用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审核一处处长、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乐视网等9家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帮助。 这也让市场对其IPO是否涉嫌欺诈发行有所讨论。 不过,从此次乐视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所罚金额来看,此番处罚的或是其2016年7月募集资金48亿元的定向增发。 (编辑:PHP编程网 - 湛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