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贾跃亭等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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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乐视网与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广告互换合作协议,实际执行,但乐视网虚计收入,同时未确认成本,虚增收入622.64万元,虚减成本754.72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377.36万元。通过上述类似方式,乐视网通过与上海三众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互换合同,2014年虚增收入566.04万元,虚减成本471.70元,相应虚增利润1037.74万元,2015年虚减收入566.04万元,相应虚减利润566.04万元。乐视网通过与上海高钧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互换合同,2015年虚增收入452.83万元,虚减成本943.4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396.23万元。乐视网通过与上海海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之后业务承载主体变更为上海鸿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互换业务协议,在2014年虚减成本1,132.0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132.08万元。乐视网通过与广州锋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广州市太平洋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开展互换业务,2014年虚减成本1,556.6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556.60万元。 (编辑:PHP编程网 - 湛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