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进社区:“刷脸”背后的隐私安全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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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领域咨询平台“社邻家”创始人闫加伟向新京报记者提到,居民对人脸识别技术有疑虑是非常合理的。很多物业公司觉得智能门禁能降低自身的管理成本,但实际上不符合社区治理的逻辑,智慧社区建设不能光强调“智慧”“智能”,还要体现人文关怀,即便引入人脸识别是出于提高效率的初衷,但也要充分沟通,分析利弊,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在汹涌的民意下,法律法规正在完善当中。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处理原则和条件: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同意。 已提请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再次明确了“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将个人生物特征信息归为敏感个人信息,并规定了比普通的个人信息更为严格的处理规则。若能通过审议,这将是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立法。 作为法学教授,劳东燕长期关注立法的动态,她觉得,上述草案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说明围绕人脸识别的隐私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但该草案还有可完善的空间。 草案第65条规定,因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按照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承担赔偿责任。劳东燕向新京报记者分析,“首先我需要证明对方收集了我的信息,其次我要证明我的损失是对方造成的,关键是你怎么搜集和证明呢?对方会给你看他采集的数据吗?如果证明不了我的损失与对方的违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就等于我的权利被侵犯不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对方也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规定,劳东燕建议,只要有证据表明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事实,信息处理者就应当承担包括赔偿在内的法律责任;同时,她建议法律界有必要做专门的调研,尝试探寻有效而合理的规制路径与保护措施。 出于对公共安全的关心,劳东燕给所在小区的物业、居委会寄了封意见书,提醒其不经同意收集人脸信息的法律风险。最终,小区尊重了民意,除“刷脸”外,业主们还可以用门禁卡、手机等方式进入小区单元门。 而李京,经过一段时间的僵持后,物业终于答应给他在“睿视”APP上开通使用权限了。现在,他输入手机号就能解锁单元门。 新京报记者 金贻龙 实习生 慕宏举 (编辑:PHP编程网 - 湛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