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放弃并购恩智浦 对自己和中国是双赢的妥协
|
在中美贸易关系渐趋紧张的背景下,既然无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否批准高通并购恩智浦都可能面临舆论广泛而深入的关注,那么高通放弃并购计划,对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而言是“最友好”的选项。因为这样一来,有过近十年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践经验的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至少审查了9个月后,既不需要向公众透露其批准该并购的理由,也不需要论证其为什么禁止该并购的理由,更不需要因此而面临可能的行政复议和旷日持久的行政诉讼了,尽管这两项“维权措施”在过去10年中从没有被任何企业采用过。 更有趣的是:因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并没有通过禁止该项并购来彻底粉碎高通并购恩智浦成功的可能性,更没有向外界详细公布和论证其对该项并购的担忧到底包括哪些,为什么高通提出的附条件批准建议不能消除中国反垄断执法者的这些顾虑,所以在一段时间后,例如支持特朗普的共和党人赢得中期选举,或者在中美贸易关系走向平稳后,不排除高通再度向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提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申报。届时,外界很难判断:哪些关注是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2017年10月到2018年7月期间曾经有的,其中又有哪一些因为市场发展而消除,哪一些因为高通提出了附条件批准的新建议而消除,以至于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又可以批准这项并购了。 三、如意算盘 不过,真正的情节也许是:高通高管自始至终更关心的都不是成功并购恩智浦。 从2008年8月1日到2018年4月10日正式整合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之前,商务部反垄断局多次在大型跨国并购中扮演着“守门员”的角色,成为这些跨国并购在全球面临的最后一位竞争政策“考官”。 例如,德国跨产业集团拜耳公司收购美国生物技术公司孟山都案,由申报方于2016年12月5日向商务部提交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在历经前后15个半月的多次撤回和重新申报之后,于2018年3月13日才附条件获批。 遭遇中国商务部超过常规的180个自然日、三阶段审查的案件并不鲜见,例如: 西部数据收购日立存储,从2011年4月2日提交申报到2012年3月2日附条件获批,经历了11个月的反垄断审查;嘉能可收购斯特拉塔,从2012年4月1日提交申报到2013年4月16日附条件获批,经历了12个半月的反垄断审查;联发科技吸收合并开曼晨星,从2012年7月6日提交申报,到2013年8月27日附条件获批,经历了近13个半月的反垄断审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北京时间2018年7月27日8点整(美国东部夏令时间7月26日20点整) 发布的公告中称:“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与高通公司始终保持了良好沟通,对高通公司的积极配合予以赞赏。”但是,在如此始终保持令执法机构赞赏的良好沟通与积极配合9个半月后,高通宁愿牺牲20亿美元分手费,也要放弃这份持续了大约20个月的“真爱”。这显然比前述历经“超长审查”的“婚姻”要耐人寻味得多。 高通选择在7月25日美国股市开盘后公布2018财年第三季度财报的同时宣布放弃收购恩智浦,显然是希望通过亮丽财务数据带来的利多信号,对冲放弃并购这一利空因素。而且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美国东部夏令时间26日20点整才发布相关公告,客观上也有利于投资者充分权衡这些利多、利空因素。甚至此前早在7月19日高通CEO向对外宣布将7月25日作为收购案等待获批的最后期限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没有做出任何回应,意在最大限度避免影响投资者的判断。可见,在累计延长了30次对恩智浦的收购要约后,主动选择一个对自己更有利的时间节点宣布放弃并购计划,显然是高通深思熟虑很久的明智之举。 (编辑:PHP编程网 - 湛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