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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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自我国《反垄断法》生效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明确表示强化反垄断。”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反垄断律师邓志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这显示出反垄断这一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工具引起了高层重视。 他进一步解释,过去12年,我国反垄断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不可否认地也在很多领域留下了空白,例如互联网平台经济就是其中一个代表。 如果说上个月征求意见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表明了执法机构对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的重视,那么此次中央则放出了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更高层次、更多领域地全面、深入展开反垄断的信号。 “这意味着,我国高层已经认识到,以金融为代表的一些领域的垄断现象已经对我国的整体经济运行产生了影响,亟需发挥《反垄断法》的作用予以纠正。”邓志松表示。 除此之外,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明确要求,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以及“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说明国家将在打破自然垄断、打击行政垄断,以及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全方位地开展反垄断工作。 互联网迎强监管 自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以来,尚未有大型互联网企业因为垄断问题遭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过去12年里,我国互联网行业涌现出大量应依据《反垄断法》事前申报,但未申报的并购案以及组建合营企业案。”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表示,这些经营者集中,事实上超脱了反垄断审查的约束。如此,让那些自身体量大的头部企业,获得了大量高科技初创企业的控制权或者共同控制权,并通过它们的上市获得巨额投资回报。 如果无序扩张,将带来什么影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互联网平台具有非常强的一个双边市场特征,容易形成较高的市场集中度,可以视为一定程度上的自然垄断。当前的互联网巨头,业务边界越来越广,蔓延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各条线上,一定程度上对竞争有阻碍作用,同时在数据安全方面,也存在着很大隐患。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经成为互联网巨头的核心资产,具有强大的竞争力,这也对中小企业而言,形成了不对称的竞争。”陈文说。 互联网行业在不断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向传统行业渗透。由此,随着头部企业的用户数量越来越多,话语权加重,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也日益增强。 这也让外界日益担心,一些扩张步伐迈得太大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会不会“大而不倒”以致难以监管。 “以往我们认为只有一家独大的情况才算垄断,但实际上如果一个市场有两家或三家寡占的话,也会形成寡头垄断。”刘旭认为,人们应当看到,互联网行业不仅是一个技术密集型,同时也是一个资本密集型的行业,表面上看似激烈竞争的企业背后会存在一系列的资本联系。 多位专家表示,近期的一系列政策出台与执法行动,意味着中国互联网反垄断强监管时代的到来。 今年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网信办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包括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京东、字节跳动、快手、滴滴、微博、拼多多、美团、饿了么等27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出席会议。 4天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不公平价格行为、限定交易、大数据杀熟、不合理搭售等情况进行了明确界定。 11月30日,在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上,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被提出。 (编辑:PHP编程网 - 湛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